2018年6月,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认监委 印发《关于改革调整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及实施方式的公告》(2018年第11号公告)(点击查看),取消部分产品强制性认证,并增加自我声明评价方式。
今天,国家认监委官网发布《关于进一步落实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及实施方式改革的公告》(2018年第29号公告),详情如下: